吕蒙正的性格还十分宽厚。他是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进士第一名,因受宋太宗的赏识与重用,他从升州通判(今河南唐河县西南)到任中书侍郎兼户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成为宰相,仅用了十二年时间,当时也不过四十二岁,引起别人的嫉妒,是理所当然的事。吕蒙正刚入朝堂时,有个人指着他说:“这小子也是参政?”这在当时是一种很大的侮辱,凭着他当时的权力也完全可以处置这件事,但吕蒙正假装没听见,从那人面前走了过去。和吕蒙正一起准备上朝的同僚,对吕蒙正都很敬重,听了这话后,愤愤不平,非要问清楚那人姓甚名谁,吕蒙正连忙制止说:“如果知道了他的姓名,那么我一辈子也忘不了,还是不知道为好。”
对待别人的恶意诽谤和陷害,他也能处之泰然。有一个名叫张绅的人,是蔡州(今河南汝南县)知州,因为贪污被吕蒙正奏准皇帝免去官职。有人对宋太宗说:“张绅家境富裕,不会去贪污的,这肯定是吕蒙正挟私报复张绅。吕蒙正贫寒之时,曾向张绅借钱,张绅没借给他,他便怀恨在心。现在吕蒙正任宰相,便有意加害张绅,以泄心头之恨。”宋太宗听人这么说,也怕冤枉了好人,没有经过调查,便下命恢复张绅的官职。吕蒙正知道以后,没有向宋太宗进行辩解,他相信事久自然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