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房东以租客提前退租为由,拒绝退还租客6000元押金,租客泄愤将房子变成水帘洞,并用粪水泼满整个墙壁,房东气得大哭跳脚,给租客打电话,要求其打扫干净恢复原样,自己就给他退押金,租客:押金我不要了!(案例来源:都市快报)秦女士有一套新房,刚装修没住多久,就出租租给了一个男生,男生戴着眼镜,看着很斯文。但租期没满的时候,男生就和她提出要提前退租。秦女士当时没有在家,她认为提前退租,是租客单方面违约,提前退租她还要找好下一任的租客才行,这期间房子空着,自己就白白损失了,所以就没有同意退押金,因为这事,两人就发生了争执。过了几天,租客没有再和秦女士提出,要退押金的事情,还告诉秦女士自己搬走了,让她过去验房。秦女士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也没有着急赶回去验房。 谁知,刚刚从外地赶回家的秦女士,就接到了物业打来的电话,说秦女士家漏水了,把楼下都淹了,让她赶紧过来看一下。秦女士赶紧拿着钥匙,赶到了那里,刚到门口的秦女士,就听到房间内传来“哗哗”的水声,透过门的缝隙,水还在往外流,从猫眼里能看到,屋子里面的灯还是亮着的。她心里感觉不妙,但当她想要用钥匙打开房门的时候,却发现钥匙怎么也插不进去,她蹲下来一看,才发现钥匙孔已经被胶水,堵得严严实实。于是,她找来了开锁公司,把门撬开了,开门的瞬间,秦女士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只见房间内已经水流成河,原本洁白的墙面上,已经被粪水泼的肮脏不堪,传出阵阵恶臭,地板被泡自是不必说,家具家电没有一样逃过这场“灾难”,气的秦女士当场崩溃大哭。 她万万没有想到,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男生,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情,她立即拨通了原租客的电话,没想到电话那头的男子却说“你押金都不退,我给你交什么房?”,并称自己没有什么好说的,让她不要再给自己打电话,就这样把电话挂了。秦女士称,自己这套房子刚刚装修没多久,家具家电都是新的,装修费就花了十几万,就这么被这个租客毁了,不仅如此,连楼下的邻居也跟着遭了殃,一直催促她赔偿漏水的损失。秦女士被这事气的,晚上都睡不好觉,她再次拨通了原租客的电话,跟他说,自己可以把押金6000元退还给他,让他回来把房子给她恢复原样,并且赔偿楼下邻居的损失,没想到,原租客并不领情,冷笑着告诉她“你自己留着吧,押金我不要了!”。最终,秦女士无可奈何,只能报警找警察来解决此事,并决定对原租客起诉,势必要让对方,付出沉重的代价。(文中皆为化名) 1、租客提前退房,房东有权利不退租金吗?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看当初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提前解除合同(退房)的相关约定,一般情况下剩余租金不退。再看押金的相关约定,是合同到期退还,还是单方面违约不予退还。按照合同执行即可。如果秦女士和租客,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约定,若租客提前退租,不返还押金的,房东有权不退押金,但如果合同中并无此约定,秦女士却不退押金,则秦女士属于违约行为。 2、租客恶意损坏房屋,该如何处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今的租房,大都家具家电齐全,并且精装修,房间内的设备,都是方便租客的,同时也为房东提高些租金收入。但房内无论是家具,家电等,都是房东在租客租赁期间提供给租客使用的,并不意味着送给租客,租客有义务妥善保管好这些财产物品。本案例中,租客男子不仅没有履行妥善保管义务,还恶意将房屋内家具家电损坏,并将墙面和地板进行了毁灭性破坏,导致房东损失近十几万,数额巨大,警方可以立案调查,租客将面临刑事处罚。 3、租房期间漏水,造成邻居损失,应由谁承担? 民法典第712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漏水是租客使用房屋内设施不当造成,房屋所有人不需要承担责任,租客应对邻居承担赔偿责任;若漏水是由于房屋设施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房东未能及时修理而造成,呢么房东就应承担责任。对此您怎么看?留言参与讨论。关注@人间大案多学法律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