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不得,今天不行。”
她盯着我,右边眉毛充满谴责地上下挑动。
“哟,怎么回事儿?哼,要是你昨天灌多了黄汤,脑袋不胜摇晃,撇撇嘴总可以吧?”
“啊,那成。”
“那快去吧。还要倒抽一口冷气,再‘啧啧’两声。啊,对了,还要说它看着像是现代荷兰玩意儿。”
“为什么?”
“我怎么知道?据说这种奶牛盅最要不得。”
她住了口,若有所思地打量我可能略似行尸的面孔。
“这么说,你昨晚又花天酒地去了,是不是,我的小山雀?真不可思议,每次见你,你都像是刚从堕落场回来。你有没有离了酒盅的时候?睡觉的时候也喝着?”
我对这一中伤加以驳斥。
“真是冤枉我了,姑妈。除非是特别的节庆日子,我在酒桌上一向克制有道。一杯开胃鸡尾酒、一杯正餐葡萄酒,饭后可能再来一杯咖啡酒,这就是我伯特伦·伍斯特啦。昨天晚上我是请果丝·粉克-诺透小酌来着。”
“哦,是这样啊。”她哈哈大笑,其声效有点超过了本人病体所能承受的范围。但话说回来,达丽姑妈一开心起来,棚顶向来是要震落点水泥灰的。“粉哥-挠头啊。老天保佑他!这水螈王子还好吧?”
“还在危害人间呢。”
“狂欢宴上他又演讲了?”
“讲了。我可是大吃了一惊,本来还以为他会面红耳赤地拒绝呢。结果呢,大伙儿举杯祝酒的时候,他就突然跳起来,借用阿纳托的话,是一副‘满满不在乎’的样子,真叫我们大伙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