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文
(1)甲骨文
甲骨文为我国最早的文字形式,是以商代和西周早期(约公元前16—前10世纪)的龟甲、兽骨为载体的文献,此为已知的最早的汉语文献形态。
早期那些刻在甲骨上的文字曾被称为“契文”“甲骨刻辞”“卜辞”或“殷墟文字”,现通称为“甲骨文”。因商、周时期的帝王,凡诸事多用龟甲或兽骨进行占卜,以察吉凶或定国事,后将占卜之结果刻于甲骨之上便保存,此即为“甲骨文”之由来。
当然,除占卜吉凶外,甲骨文内容涉及面亦广,如天文、历法、气象、地理、封地、世系、家族、人物、官职、征伐、刑狱、农业、田猎、宗教、祭祀、疾病、生育、灾祸等,故甲骨文是研究我国古代——尤其商代的社会历史、文化及语言文字极为珍贵之资料,已发掘的甲骨文献中的殷商甲骨卜辞,主要是殷墟甲骨。
殷墟甲骨是商代自盘庚迁殷至帝辛(商纣王)270余年间的遗物,大多数出土于河南安阳小屯村或其附近。自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被发现后,大量有字甲骨遭私人滥掘,并为古董家、学者和一些驻中国的外国传教士所收集。1928年秋才由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组织人员进行科学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