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5·10”专案组又投入了紧张的战斗。
1990年2月20日,赴东北追捕组由冯杰带队再赴碾子山,并计划回师白城,杀个回马枪。
同日,臧志恒带领第二追捕组南下,顺京广线南下,在信阳、岳阳、长沙、株洲、衡阳等各大中火车站和有关地点扫荡。
临行前,我奉李进永副局长的指示进行了战前动员。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惊叫道:“苏有庆逃跑了!”
“怎么跑的?”我的心“咯噔”一沉。
“在公安局院内候审时,捅开手铐和脚镣跳墙逃跑的。”
“什么时间?”
“下午三点半左右。”
我一看表,已经过去几个小时了。立即会同预审科采取紧急措施,追捕堵截,当天报请铁道部公安局发出了通缉令,发至苏有庆原籍所在地、吉林白城市公安局并有关地方和铁路公安机关。
我知道,苏有庆是重案在身,该犯于1989年3月30日在郑州开往广州的243次列车上一次就盗窃郑州二七区的一个体户现金四万四千元,光这一桩就够判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