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以官学为主体的教育体制
隋唐五代的教育体制,基本上是一种官学与私学相结合的体制。官学是主体,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个系统的教育体系。私学也有所发展,但要受到官学兴衰的制约。
一、官学的兴盛
隋唐五代时期的官学,奠基于隋文帝统治时期,在唐太宗时期达到极盛,在唐高宗武则天时期一度衰落,唐玄宗时期再度复兴,安史之乱后就一蹶不振了。
由官方办学,在我国起源很早。到魏晋南北时期,由于战乱不息,政局屡变,官学时兴时废,难成规制。隋朝建立后,隋文帝为了稳定社会政治秩序,儒法并用,一方面加强法制,另一方面又积极倡导“劝学行礼,移风易俗”。大力兴办学校,是其极重要的举措之一。他首先把国子寺从太常寺中分离出来,使其成为独立的国家最高教育管理机构。国子寺设祭酒1人,总管学事。下属国子、太学、四门、书、算五学,各置博士、助教,另外在大理寺设律博士,培养法律方面的专门人才。中央官学的“六学系统”基本奠定。地方上,郡县乃至乡社,皆令设学。办学盛况空前,轰动一时,史称:“强学待问之士,靡不毕集焉。京邑达乎四方,皆启黉。齐鲁赵魏,学者尤多,负籍追师,不远千里,讲诵之声,道路不绝。中州儒雅之盛,自汉魏以来,一时而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