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陆大壮顶不喜欢陆新春,这个出了名的抠门货。从小学到初中,他们一直是同学。那时条件差,吃不饱,偶尔谁带点干粮到学校,一般情况下小伙伴们会相互分享。可陆新春就不,总是躲着大家自己吃。
这一躲就躲了半辈子,以前躲得遮遮掩掩。躲着躲着,成了习性,反倒理直气壮了。村里惯例,男方呈给女方的彩礼,除了当天办事用的花费, 通常女方会把剩余的钱给陪回来。大方些的, 还会搭上一些——现在人都想通了,孩子结婚嘛,又不是卖闺女!但陆新春早就放了话,他说:“我养闺女这么大,容易吗?倒贴?没门!”虽然陆大壮没有亲耳听到陆新春这么说,但他相信这话肯定不虚。一个村子里的人,从小一起长大,撅撅屁股就知道屙什么屎。
陆倩这闺女倒是长得漂亮,高挑,圆润。虽然五官仿爹,但陆新春的贼眉贼眼遗传到她身上,便出落成那种令男孩子们心动的妖眉妖眼。长相没说的,性情呢,也看不出什么不大对劲的地方。既然双方孩子都愿意,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