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逻辑起点,是理论体系作为开端的根本范畴,具有四个方面的规定性:一是整个理论体系对象的最简单、最一般的本质规定;二是构成体系对象的最基本单位;三是以“胚芽”的形式包含着体系对象整个发展中的一切矛盾和可能;四是认识历史发展的起点。如果将研究教学方式的逻辑起点限定在教学方法层面,就会出现一种错误:教学方式不是教学的方式,而是教学方法的方式。根据黑格尔的逻辑学原理,理论体系的构建应该按照“存在—本质—概念”逐步展开。所以,研究教学方式可以以教学本体为逻辑起点,即从教学存在及其决定的教学本质来探讨教学方式。
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人的活动分为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人对每一种活动必然表现出特定的处理方式。教学方式作为师生的教学活动方式,包含师生对教学活动的认识方式和在教学活动中的行为方式。教学认识方式是师生反映教学存在的方式,其核心是教学思维方式。教学思维方式是师生关于教学存在思维途径及其思维导向的理论概括,在思维中认识和构建教学活动的经验、知识、观念等要素的综合模式。教学行为方式是教学思维方式的外在表现,是由教学的方法、形式、手段、技术等构成的行为样式。教学思维方式指导和支配着教学行为方式,而教学行为方式实现、检验和发展教学思维方式。如图1.1.1。